國務院批準成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2月1986,14。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根據國家科技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有效利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支持基礎研究,堅持自由探索,發揮導向作用,發現和培養科技人才,推動科技進步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逐步形成和發展了研究項目、人才項目和環境條件項目三大系列。堅持以創新能力建設為主線,以培養和造就大批創新人才為核心,以創新環境建設為重點,以機制和制度創新為保障,不斷提高國家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
20世紀80年代初,為推進我國科技體制改革,改變科研經費分配方式,中國科學院89位院士上書黨中央、國務院,建議設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得到黨中央、國務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