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甘肅省政務服務網、蘭州本地寶和甘肅省醫療保障局的信息,甘肅省的城鄉居民醫保實行門診統籌報銷政策。壹個自然年度內,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普通門診累計發生的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門診統籌年度累計起付標準為200元,支付限額為2500元。因此,甘肅居民醫保門診可以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