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組織和推動首都社會科學學術研究活動,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堅持理論聯系實際,服務市委市政府決策。
2、依法管理全市社會科學學術團體和民辦社會科學研究機構。
3、負責組織全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的評選。
4、負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基地的相關工作。
5、負責全市社會科學出版物和社會科學基金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