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總體來說,還是要加強監管,防止以固定收益為噱頭的集資或非法集資。比如2016年5月,證監會暫停了保本基金的審批,最終在2017年2月發布了《對沖策略基金指導意見》,明確要求保本基金的名稱和連帶責任保證機制。在今年的“打擊非法證券活動”中,證監會也提到,任何投資都是有風險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向投資者承諾本金不虧或者承諾最低收益都是違背私募基金本質的。正如國泰元信提出的“要以行業自律和底線監管來保證全行業的合規經營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