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患者生病入院後,有醫保的患者可以憑借本人的身份證、醫保卡等證件在醫院辦理社保登記手續;
2、患者在出院結算醫療費用時,憑入院登記表及身份證等到住院收費處辦理出院結算手續,則不需要到社保中心報銷;相關部門審查後,申請人即可領取社會醫保醫療費用報銷單進行報銷。
3、對於醫療費用的報銷,參保人員在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只有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才能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參保人員的急診費用、搶救的醫療服務費用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具體管理辦法的制定來報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