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統籌基金是指從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中按壹定比例劃入的基金,屬於全體參保人員***同擁有,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集中管理、統壹調劑使用,主要用於支付參保職工發生的醫藥費、手術費、護理費、基本檢查費等。醫保統籌基金實行專項儲存、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挪用。
籌集和支出是保證基金安全正常運行的兩個關鍵。籌集是醫療保障制度運行的基礎,只有及時足額籌集到所需資金,才能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籌集資金的比例以當地生活和醫療消費水平為基礎,也考慮到未來的發展趨勢,因此在確定整體水平時,必須仔細調查分析,做到準確適度。壹般情況下,籌資水平應略高於醫療消費水平,實現微盈。如果在調查分析中存在錯誤或分析不暢,或不能正確預測醫療費用的未來趨勢,融資水平低於預定的醫療消費水平,則資金運作可能存在透支風險。
門診醫療費用可以由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嗎?
根據醫療保險規定,門診費用由個人賬戶支付。但考慮到部分慢性病門診費用較高,且檢查治療規模較大,規定門診特殊檢查治療和特定門診項目的費用,經申請審批手續後,可由統籌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