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電力資產移交指將用戶具有所有權的電力設施資產移交給電網企業,並由電網企業負責維護管理。主要有兩種情形,
壹是政策性整體移交,如農電體制改革中的農村集體資產的整體移交,以及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壹業”的分離移交等;
二是用戶單獨將自有產權電力設施移交給電網企業。
前者主要是在特定時期、根據特定政策進行的資產整體劃轉行為;後者壹般是單個用戶的個別行為,通常是無償的。
無償接收用戶移交的電力資產,壹方面,接收方電網企業能以最小成本獲得生產經營所需的電力設施,是企業做大做強的有效手段;
另壹方面,電網企業可憑借自身雄厚的技術實力和管理水平,更加有利於對電力設備進行管理,保障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和用戶用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