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照《安徽工程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英才培養計劃”管理暫行辦法》和《安徽工程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英才培養計劃”鑫龍獎學金、獎教金評選辦法》執行。
2、各類業績成果的認定時間為2022年6月至2023年8月,有關作品署名“安徽工程大學”為第壹單位。青年教師教學質量考核以2022-2023學年考核結果為準。
3、《安徽工程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英才培養計劃”鑫龍獎學金、獎教金評選辦法》二(壹)9、二(二)7條中,“國內外著名高校”特指《安徽工程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英才培養計劃”鑫龍獎學金、獎教金評選辦法》中規定的9所國內大學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