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有住房的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與購房者雙向籌集,售房單位按照壹定比例從售房款中提取,原則上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購房者按購房款的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物業法》 第十七條 管理規約應當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管理規約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損害社會公***利益。管理規約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