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開發商的責任:在保修期內,如果不是人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開發商要承擔全部責任。根據《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規定:第壹條第(二)款 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第(四)款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3、公平責任:對於已過保修期的房屋,各方當事人無過錯(或無證據證明其過錯),如因防水層自然老化,此時維修費用按民通第壹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根據實現情況,由當事人分擔,壹般為壹人壹半。
4、物業的責任:漏水肯定不是物業造成的,但如果物業在這裏面有疏於管理的情況,或是出現了問題後沒有及時處理,導致損失擴大或出現了更嚴重的問題,那 麽物業要承擔責任。前者比如管道堵塞,雖然不是物業幹的,但根據物業管理合同和相關規定,物業公司應定期進行檢查和清理,如果沒做到,那就可以追究物業的 責任;後者比如樓上違法裝修,物業未制止,那麽就可以找物業要求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