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壹種用電類別下,都有按規定代征的基金及附加,電費發票上統壹顯示在“代征電費”項。在居民用電中,每度電代征的基金及附加為0.0305元,其中包含5項代征基金:農網還貸基金每度電0.02元、重大水利基金每度電0.004元、中央水庫移民扶持基金每度電0.005元、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每度電0.0005元、可再生資源附加每度電0.001元。如果客戶用電量為300度,那麽代征基金及附加就是0.0305元/度×300度=9.15元,居民生活和居民電炊用電的代征標準是壹樣的。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
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托代收錢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