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紅利第五次分紅公告(002011)
基金簡稱:華夏紅利基金代碼:002011
華夏紅利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於2005年6月30日生效。截至2010年3月7日,日本基金可分配利潤為11,626,310,639.438+06。根據《華夏紅利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經基金管理人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計算,並經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復核,本公司決定以截至2010日基金可分配利潤為基數,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10份。現將分紅方案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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