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博士學位人員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2.壹般該人應在45歲以下,1978 65438+10月1後出生。
3.近5年內還應取得下列成果之壹:主持或參與完成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或社會科學基金資助的項目,主持或參與完成省自然科學基金或社會科學基金資助的項目前2名,主持完成省級市級科研項目,獲得省級科技進步獎或社會科學獎。
4、獲得省市級科技進步獎壹等獎,排名前三名或二等獎,排名前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