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大病醫療保險報銷
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內的大病醫療保險參保人個人負擔部分,由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報銷75%;大病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很重要,就是參保人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內個人負擔部分,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報銷75%;壹個自然年度內,累計最高報銷額度為40萬元。
不屬於大病醫療費用的統籌範圍。
壹是未經批準前往非定點醫院者(急診搶救除外);
二是患有職業病、工傷或者工傷復發的;交通事故造成的傷害(建議購買商業意外險);
第三,傷害是我違法造成的;
第四,責任事故引起的食物中毒。
提示:以上是對職工醫保重疾報銷範圍的簡單介紹。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內的參保人個人負擔部分,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報銷75%;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由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報銷7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
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