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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會管理條例》基本上是鼓勵成立非公募基金會的。比如公募基金會分為地方性和全國性,地方註冊要求400萬到位資金,全國註冊要求800萬——而非公募基金會的資金門檻低得多,200萬就可以,而且不分地域性。只不過,如果妳資金超過2000萬就可以在民政部註冊,當然妳也可以不去。
民間公益機構的註冊難其實是壹個體制問題,妳必須找兩個婆家:壹個民政部門作為登記註冊單位,壹個相應的政府部門作為業務主管單位。比如教育方面的基金會要找教育部門,艾滋病方面的基金會要找衛生部門。政府部門願意做妳的主管單位嗎?這取決於政府部門。以後是不是壹定由政府部門做主管單位?這取決於更新、更完善的立法和體制改革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