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請當年6月65438+10月1日申請人未滿45周歲;
3.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
4.具有承擔基礎研究項目或其他基礎研究的經歷;
5.與境外單位無正式雇傭關系;
6、保證資助期內每年在依托單位從事研究工作的時間在9個月以上。
法律依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
第六條依托單位的科技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青年基金項目:
(壹)具有基礎研究經驗;
(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博士學位,或在同壹研究領域有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技人員;
(3)申請當年6月5438+10月1,男未滿35周歲,女未滿40周歲。
從事基礎研究的科技人員具備前款規定的條件,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托單位的,經與依托單位協商並征得依托單位同意後,可以提出申請。依托單位應視本單位的科技人員實施有效管理。
第七條下列科技人員不得申請青年基金項目:
(a)負責人正在承擔青年基金項目;
(二)擔任青年基金項目負責人;
(3)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者。
前款第(三)項中,在職攻讀博士學位人員,符合第六條規定條件的,經導師同意,可以通過其聘用的依托單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