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復印件,
2.醫療保險卡復印件;
3.醫療費用發票原件;
4.住院病歷復印件(加蓋醫院公章):包括病歷首頁、長期和臨時醫囑、出院記錄等。;
5、醫療費用明細匯總表;
6.出院證明;
7.學院出具的相關證明:休假、實習、休學證明(註明籍貫或實習地)等。
與醫療保險有關的事項:
1,參保對象。在各類全日制學生和科研院所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
2.保險範圍。按照屬地原則,大學生就醫問題通過參加學校所在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當地規定繳費並享受相應待遇解決,待遇水平不低於當地城鎮居民。也就是說,大學生醫保只能在本地使用,不能在其他地方使用;
3、繳費標準和保險待遇。大學生醫療保險基金由兩部分組成:
(1)參保學生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2)政府補貼。目前,我國大學生醫療保險主要包括普通門診、住院服務和大病門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由政府補貼。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