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大連市解決引進人才住房問題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大連市行政區域內引進高層次人才、產業發展急需人才、新就業或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的住房。地方新晉院士、國家“萬人計劃”傑出人才等國內外頂尖人才可參照本實施細則。
第三條解決引進人才住房問題有兩種方式:發放租金補貼(含安家費)和實物配租。高層次人才住房采取壹次性支付安置費的方式;產業發展急需緊缺人才住房,采取住房補貼或實物分配方式,確保全保;新就業或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住房,根據申請人數和年度計劃,采取輪候、搖號等方式分批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