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交公積金;
2、12%的比例繳納公積金。
公積金制度的基本內容:
1.公積金的定義:公積金是指職工按月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存款人:包括企業和職工個人;
3.存款比例:壹般由地方政府規定,有最低和最高存款比例限制;
4.繳存基數:通常以員工月工資為基數;
5.賬戶管理:職工個人公積金賬戶由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
6.使用範圍:主要用於購買、建造、改建或大修房屋;
7.提取條件:包括購房、租房、退休、辭職等。;
8.貸款功能:職工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享受較低的貸款利率。
綜上所述,南京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分為兩個檔次。壹種是較低檔次的5%繳費比例,適用於減輕個人和企業負擔的情況;二是12%繳費比例的標準檔次,適用於標準繳費要求。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其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破產的,應當自上述情形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登記,並自完成變更或者註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轉移或者封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