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市股票和債券;
2.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證券。
因此,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範圍是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目前,我國基金主要投資於境內合法上市的股票、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政府債券、企業債券和金融債券、公司債券、貨幣市場工具、資產支持證券、權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七十二條。基金財產應當用於下列投資: (壹)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債券;(二)國務院1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證券及其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