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將嚴格按照《管理辦法》和《操作手冊》的規定組織辦理申請修繕資金的相關事宜,並承擔因弄虛作假、違規操作而產生的壹切法律責任。
2.修繕工程完工後,申請人按要求按時向所在地區房管局申請結算。逾期不辦理的,區議會可視為申請人放棄落戶,由現業主委員會[社區居委會]承擔責任。
3.業委會【社區居委會】承諾按合同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