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住房公積金提取規定:
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退休;(三)勞動者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4)因出境定居或遷出本市及非本市戶口而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6)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大修是指需要影響或拆除房屋主體建築的壹部分,但不是所有的房屋都需要拆除。目前,職工因為裝修、小修不能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原因是,我國目前的經濟發展水平仍然較低,廣大居民的住房並不寬敞,相當壹部分居民沒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積很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解決城鎮職工基本住房問題的互助保障基金。因此,目前住房公積金僅限於購房、建房等住房基本消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