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協會籌備組應向協會辦公室主任提交以下材料(郵寄或直接聯系):
成立學生社團的申請書;
學生協會的章程副本;
掛靠單位(團委)和輔導員的意見;
學生社團負責人的暫定簡歷及聯系方式;
第壹學期活動計劃壹份,學生會未來發展計劃壹份。
二。協會將在收到全部有效文件後10天內作出是否批準籌建的決定。在得到籌備工作的批準後,協會將進行試運行答辯。
答辯人:協會聯合會主席團
協會的主要發起人和負責人。
答辯的主要內容:協會的宗旨和任務。
社區發展計劃
協會的活動範圍和方式
協會內部的具體管理和財務制度。
如果俱樂部有問題,也可以向主席團提問。
如果答辯通過,俱樂部可以進行為期兩個月的試運行。
三、試運行後,社團作出正式答辯。
回答者同上。
答辯的主要內容:協會內部管理和財務制度的合理性。
社區試運行期間活動與提交的規劃的可行性、效果及相關性。
如果俱樂部有問題,也可以向主席團提問。
四、正式答辯通過後,協會即可正式成立。
五、經批準正式成立的學生社團應盡快通過公告或其他形式向全校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