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受害人申請救濟金的途徑如下:
(1)救助基金需要部分或者全部支付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單位需要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救助基金機構;
(2)救助基金需要先行支付喪葬費的,需要由遇難者親屬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單位出示的《屍體處理通知書》和個人身份證明,向救助基金監管單位提出書面申請。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條
國家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二。道路救助基金的申請條件是什麽?
1,機動車駕駛人未購買交通事故強制保險;
2.救助費用超過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
3、事故發生後,機動車肇事逃逸的。
當事人需要攜帶醫療費用發票、疾病診斷證明和獲得合作醫療補償的證明;個人申請;申請人持合作醫療證、身份證、戶口簿等相關證件或證明,憑開具的銀行支票到指定銀行領取相應的救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