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備案審查批準的《青島市機構改革方案》和省委、市政府批準的《青島市機構改革實施意見》,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局級。
青島市人社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壹領導。
社會保障局的職責範圍
1,按照建立健全社會保險管理制度的要求,依據有關法律政策,擬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審核社會保險繳費申報、征收社會保險費和辦理保險關系建立、中斷、轉移、延續、終止的流程和操作規範,並組織實施;
2、制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檔案和個人賬戶的業務規範並組織實施;
3、編制全省社會保險基金支付計劃,負責全省社會保險基金的征繳、支付、管理、運營和支付基數;
4、負責辦理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省直機關、事業單位、中央和省屬經濟組織及管理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