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是指以動產或權益作為質押。投資到期後應該可以拿回質押物,質押機構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壹般可質押的質押物包括:存單、國債、保單、銀行自營或代理買賣的實物黃金以及其他依法可以質押的權利憑證。
很多機構不辦理質押,是因為基金收益是浮動的,所以無法進行資產評估。壹般來說,如果基金虧損,銀行會承擔更大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