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註冊制的壹些交易規則:
1.新上市公司上市前五天不漲不跌,後漲跌幅限制由10%調整為20%,股份公司每日漲跌幅同時擴大至20%;
2.優化盤中臨時停牌機制,設置30%和60%兩個停牌指標,每次停牌10分鐘。
3.實施盤後定價交易。收盤後,根據時間優先原則,每個交易日的盤後定價交易時間為15:05至15:30。
4.在連續投標期間提高價格。規定連續競價階段限價申報的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的10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的98%。
5.允許創業板戰略投資者和網下投資者在承諾持有期內出借配售股份,深交所公布配售股份出借信息。明確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保險基金等機構投資者可以作為出借人出借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