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基金的使用需經建築物多數業主同意,維修單位由業委會選定。
只要房子在保修期內,就可以找開發商協商,讓他來修。如果開發商拒絕履行,雙方未能就修繕達成壹致,可以起訴開發商履行義務。同時,由於房屋質量問題造成的財產損失,可以向開發商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