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4月25日前(含)已享受高校畢業生小微企業就業補貼且未享受滿期,但2022年4月25日後仍符合補貼申請條件的,可繼續申請,直至補貼期滿。
二、2022年4月25日及之前初次提交的小微企業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尚未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可繼續按照規定享受補貼;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不再受理補貼申請。
第三,請讓大學畢業生廣為人知。符合條件尚未申請的,應在4月25日前及時登錄青島人才網提交補貼申請。
如下所示:
在我國,“就業援助”是指通過落實黨和政府促進就業的各項政策,以及有關部門主要是就業服務機構的具體幫助,使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再就業,從而增加家庭勞動收入,擺脫貧困。《就業促進法》第六章規定了相關制度。
通過調查,就業服務機構了解幫助,做到“發現壹個,發現壹個,幫助壹個,幫助壹個,解決壹個。”就業困難人員只要有就業願望,不挑三揀四,都能及時得到就業援助。
“就業援助”不同於下崗職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從根本上解決就業困難人員家庭困難的措施。
也不同於計劃經濟時期的就業安置,而是通過財稅政策支持,既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又減輕企業負擔,降低企業人力成本,增強企業活力,促進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