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基金是用於水利建設的專項資金,由中央水利建設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組成。中央水利建設基金主要用於關系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大江大河重點工程的維護和建設。地方水利建設基金主要用於城市防洪及中小河流、湖泊的治理、維護和建設。跨流域、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重大水利建設工程和跨國河流、國界河流我方重點防護工程的治理費用由中央和地方***同負擔。
水利基金按經營收入的千分之壹繳納。
防洪基金是政府性基金,所收費用全部用於重點防洪保安工程建設、大中型病險水庫的處理和重點水利工程項目,收取對象為有銷售收入的企、事業單位和城鄉個體戶以及在職職工,個體工商戶的防洪基金由區工商局代收,上繳區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