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生育津貼被單位克扣,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壹是向用人單位提出支付要求,積極與用人單位溝通協商。二、可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請求,請其主持調解。三。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向法院提起訴訟。生育津貼由社保中心支付到單位賬戶,單位支付給個人。單位無權扣除,但有權拒絕支付享受生育津貼期間的工資。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支付。”女職工依法休產假期間,停發工資,改發生育津貼。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的,用人單位不再支付工資。
法律客觀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壹)女職工生育時享受產假;(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假;(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