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7月,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限暫按20586元執行,繳費基數下限暫按3800元執行。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的繳費基數參照執行:
1,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個人工資的20%和8%;
2、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10%和2%左右;
3、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和0%左右;
4、生育保險,單位繳納0.8%左右,個人不繳納;
5、工傷保險,單位繳納2%左右,個人不繳納。
二、2021年7月,靈活就業參保人員自願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維持十二檔,暫依次調整為38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月繳費基數暫調整為3800元;
三、不符合職工醫療保險退休待遇最低繳費年限要求的,在2021年7月辦理壹次性補充繳費年限手續,月繳費基數暫按6862元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 *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除因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外,不得緩繳或者減繳。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由用人單位按月告知本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十壹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