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福利基金是指國營企業用於改善職工生活設施、公***消費、醫療保險等方面的資金。職工福利基金的具體使用範圍有:(1)職工及家屬的醫療費及醫療設施;(2)職工生活困難補助;(3)職工洗理及幼托設施和工作人員的工資補助,食堂炊事用具的購置、修理費用等;(4)職工教育、俱樂部以及子弟中小學等方面的開支;(5)為了改善職工生活,企業經辦農副業生產的開辦費和虧損補貼;(6)按照國家規定由職工福利基金開支的其他支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壹)退休;(二)患病、負傷;(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四)失業;(五)生育。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