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該問題的責任劃分要分以下三種情況:
1、如果是在房屋保修期內公***下水管破損開裂造成漏水,應該通知物業,讓建設單位進行整改和維修,由此造成的維修及賠償由建設單位負責。
2、如果是超過房屋質保期公***下水管破損開裂造成漏水,應該是通知物業,物業利用業主繳納的住房公***維修基金進行修理及賠償相關損失。
3、如果是通過下水管管壁與樓板接觸的縫隙處滲漏到樓下,滲漏的水非來自樓上(樓上通過下水管管壁與樓板接觸部位滲漏到自家,然後自家繼續通過下水管管壁與樓板接觸縫隙滲漏到樓下),這種情況,由樓上承擔相關的維修及賠償責任;如果是自家的上下水管管道出現滲漏到地面主下水管道管壁與樓板接觸的縫隙處滲漏到樓下,相關的維修及賠償由自己承擔,屬於自家裝修施工單位責任的,可以向裝修施工單位追償。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審核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