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只談現金價值,不談本金和分紅。保險發生合同責任,他才有現金價值和分紅,不發生合同責任他只談現金價值,而那個現金價值保險合同上面就有現金價值表,多少年是多少錢,妳看了就會明白的。那個錢遠遠要比本金要少的多,不管是取錢、退保,都是看那個現金價值表。保險業務員他們就沒把保單的現金價值給妳說明,說明之後客戶看了就不買了,所以他們忽悠妳保費交清就拿錢。保險若幹年取錢都是虧損的,其實若幹年就算拿到本金,妳的本金的貨幣貶值也是虧損了很多。以後要記住!所謂“保險”就是用來抵禦風險的,不是用來理財的,更不能想用保險來賺錢。想理財賺錢或想抵禦貨幣貶值,可以做基金和國債。所以,分紅型保險是以保險的名義騙客戶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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