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私募基金 - 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是否征稅?

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是否征稅?

政府基金和行政性收費不征稅。收取並向政府轉移基金和行政收費。納稅人在價款之外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符合規定的,可以不計入增值稅應納稅所得額。代其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屬於價外收費,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壹是國務院或者財政部批準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部門批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二是征收時開具省級以上(含省級)財政部門制作的財政票據;第三,收到的錢全額上繳財政。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營業收入;(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9)偶然收入。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應當按照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應當按月或者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