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投資者在11月14日(周四)15:00前買入基金,那麽基金確認日為11月15日(周五),即11月15日為持有第1天。若投資者在11月21日(周四)15:00前申請贖回基金,那麽基金贖回確認日為11月22日(周五)。即11月21日(周四)為基金持有的最後1天。從11月15日-11月21日,該投資者***持有基金天數為7天,包含周末(16日、17日)。
註:基金持有天數包含自然日,但基金確認日僅為交易日,而非自然日。
應答時間:2021-02-20,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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