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的社會保險繳費比例:
1、養老保險:單位繳納16%,個人繳納8%。
2、失業保險:單位繳納0.5%,個人繳納0.5%。
3、工傷保險:按行業劃分基準費率,0.2%至1.9%,其中單位繳費,個人不繳費。
4、醫療保險:單位繳納8.7%,個人繳納2%。
5、大病/補充/大額醫療:個人繳納100%,由個人全額繳納(15元),單位不繳納。
6、住房公積金:單位繳納8%,個人繳納8%。
滁州的社會保險辦理條件:
1、滁州市的戶籍人員或長期居住人員。
2、未參加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被征地居民社會保障中任何壹種社會保險制度的。
綜上所述,滁州市2024年的最低社保繳費基數為4019元,這壹基數的設定對於確保社保基金的穩定運行和參保職工權益的保障具有重要意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