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醫用材料:
(壹)醫療費用報銷:
門診發票原件、醫療費用明細清單、門(急)診病歷(詳細完整的診療記錄)。
(二)住院費用報銷:
住院發票原件、醫療費用匯總表、出院小結或記錄(中途結賬提供階段小結,死者提供死亡記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
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