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抓住養老保險全面實現省級統籌和大力推進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市級統籌的有利時機,按照“管理向上集中、服務向下延伸”的原則,合理調整匹配各級經辦機構的業務管理權限和服務職能,原則上統籌到哪壹級,基金和信息數據的管理權限就集中到哪壹級。
要按照國家統壹規劃,加快社會保險信息化建設,推動信息系統的統壹規範,今後縣級原則上不再單獨開發社會保險業務信息系統。
要探索推進整合經辦服務資源,充實基金安全管理所需的財務、內控等崗位工作人員,為加強基金安全管理提供保證。
積極推進“專管員制”向“櫃員制”轉變。
要盡快將社會保臉內控要求融入業務流程優化和信息系統開發建設之中,實現內控工作信息化。要加強上級經辦機構對下級經辦機構的監督檢查,形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