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醫保卡有幾種方式:
壹、帶上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本等。)到相鄰區縣醫保中心申請,區縣醫保中心當場完成。
二是在就近的街道(鎮)醫療保險服務點(以下簡稱服務點)提出申請,服務點3個工作日內辦結。參保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服務點為其領取醫保卡。
第三,委托他人辦理。客戶在辦理時必須攜帶本人和被保險人的有效證件。
四是用人單位集中辦理時,可持單位介紹信和代辦人有效證件到區縣醫保中心辦理,再由用人單位給參保人發放醫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