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發放時間統壹調整為每月20日。養老金發放標準和時間:參保人員從獲得待遇資格的次月起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縣級財政部門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劃轉至支出戶後,縣級社保機構應當在養老金發放前3個工作日內將支付資金從支出戶劃轉至金融機構,並向金融機構提供待遇支付明細清單。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壹征繳扶持的意見》,我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時間從2020年6月5438+10月統壹調整為每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