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的個人所得稅由上市公司、債券發行企業和銀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和儲蓄存款的利息收入時代扣代繳;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
2.對個人投資者申購、贖回基金份額取得的差價收入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直至恢復對買賣股票差價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企業投資者申購、贖回基金份額取得的差價收入,應當並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征收企業所得稅。
3.2003年底前,對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
擴展數據:
目前很多銀行的理財產品都有風險提示,高收益的理財產品往往風險更大。市民在投資時,壹定要考慮自己能承受的風險,選擇適合自己的理財產品,不要盲目追求高收益。除了傳統理財產品和網上的“寶寶”類理財產品,股票和P2P理財也很受歡迎。
目前股市波動較大,普通市民難以把握,風險較大。P2P的高收益率有時候會蒙蔽人的雙眼。當平臺資金鏈斷裂,投資人的錢就會打到水漂。因此,人們在進行這種投資時應該更加小心。
人民網-海口:理財收益是否逼近“5”?市民購買熱情高漲。
安徽省人民政府網-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稅收問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