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辭職後,醫保卡被凍結,是本人沒有繼續繳納醫療保險費的情況。中斷時間不足3個月的,補繳醫療保險費,住院費用可按規定報銷;中斷3個月以上的,補繳醫療保險費後12個月內發生的住院費用,按以下辦法報銷:1。連續參保(含視同繳費年限)不滿6個月的,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金額為1萬元;2、滿6個月不滿24個月的,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2萬元;3、超過24個月,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正常職工的50%。中斷繳費後正常繳費滿12個月的,正常參保人享受醫保待遇。不還的不報銷。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九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和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壹年,查封、扣押不動產和凍結其他財產權利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