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積金銷戶提取具體流程如下:
1、當事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住房公積金卡;
3、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4、本人持上述資料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櫃臺辦理銷戶提取手續。
外地戶嘩則籍轉移工作城市銷戶提取:非當地戶籍,在離開公積金繳納城市時,可以申請註銷當地港基金賬戶,提取公積金賬戶中的所有余額。
戶籍遷出銷戶提取:當地戶籍,將戶籍遷移至其它城市時,攜身份證、公積金卡和戶口遷移證明,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滾蘆賀,辦理賬戶註銷。
國外或港澳臺定居銷戶提取:定居或移民至海外城市時,可以攜身份證、公積金卡和戶口註銷證明,註銷公積金賬戶。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大派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