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漫遊是指投資者在工行系統內不同地區之間,通過轉入地的業務申請,將在轉入地持有的基金份額轉入轉入基金交易賬戶,資金漫遊業務支持部分轉托管。
機構間資金劃轉托管的模式由註冊人的業務規則決定,機構間資金劃轉托管只能采用壹種模式或兩種模式。
擴展數據
1.基金份額轉入托管時,從交易賬戶轉出的基金的分紅方式與轉入交易賬戶的不壹定相同。如需重新設置轉入交易賬戶的基金分紅方式,請到轉入銷售機構櫃臺變更分紅方式。
2.基金份額轉入托管采用“後進先出”的原則,即持有時間最短的份額先轉出,轉入的基金份額持有時間不變。
百度百科-資金轉移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