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 醫療保險 住院 醫療費用 報銷起付線: 1.壹次性住院 醫療費 總額-起付標準-基本醫療範圍外的費用-個人首先負擔20%的費用)×[(75+年齡×0.2)/100] ,起付標準按照醫院級別劃分:壹級醫院的住院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為360元;二級醫院為580元;三級醫院為970元;無等級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住院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為360元。住院統籌基金起付標準按次計算,壹個自然年度內多次住二級以上醫院(包括門診特殊疾病和家庭病床)的,逐次減低100元,最低不低於360元。參保人員因病情所需由低級別的定點醫院轉往高級別的定點醫院,只補交統籌基金起付標準差額。 退休 職工 醫療保險報銷 比例: 1、離休幹部及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職工,因公 傷殘 人員,三期矽肺患者,二等壹級殘廢軍人因病住院,其醫療藥費報銷100%。 2、退休職工 工齡 30年以上,其醫療藥費報銷90%。 3、退休職工工齡21年至30年以下,其醫療藥費報銷85%。 4、退休職工工齡滿15至21年以下,其醫療藥費報銷80%。 5、退休職工工齡不滿15年的,其醫療藥費報銷75%。 6、退職職工,其醫療藥費報銷75%。 7、住院床鋪費報銷60%,無論任何住院方式,壹律計收住院床鋪費,醫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備註:近年來,由於老年人的出行的頻率越來越廣,由此,老年人發生意外的頻率也高於常人,因此,給老年人購買壹份以意外、保障為主的商業保險顯得尤為重要。 以上是退休職工 醫保報銷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