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發起人簡介
基金發起人是指發起設立基金的機構,在基金設立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國外基金的發起人大多是實力雄厚的金融機構,可以是壹家,也可以是多家。在中國,根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基金的主要發起人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的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發起人人數為2人以上。就發起人的權利義務而言,這也是由《基金法》的立法宗旨所決定的。基金立法的目的是“規範證券投資基金的活動,保護投資者和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證券投資基金和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保護投資者利益是立法的重點。發起人義務是發起人為保護投資者利益應履行的責任,權利是保護其發起基金積極性、促進基金業發展的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