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開戶準備後,市民可以自行選擇時間購買基金。
個人投資者可攜帶代理銀行的借記卡和基金交易卡到代理網點櫃臺填寫《基金交易申請表》(機構投資者需加蓋預留印鑒),須在申購當日15: 00前提交申請,由櫃臺受理並領取基金業務回執。
辦理基金業務兩天後,投資者可在櫃臺打印業務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