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事故受害人申請救助基金時,應當向事故發生地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提交書面墊付申請。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收到申請及相關材料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符合墊付要求的,應當將相關費用納入醫療殯葬機構賬戶,並書面告知申請人;不符合墊付條件的,不予墊付,並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法律客觀性: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醫療機構應當及時搶救交通事故受傷人員,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延誤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支付施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且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事故發生後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應當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